《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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