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郫县豆瓣的生产者,于2019年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如其有下列()情形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注销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登记。
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在获准使用后至今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在获准使用后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
产品的部分辅料来自其他地区
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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