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2016年5月7日经批准进口一套特定免税设备用于研发项目,2018年10月27日经海关批准,该公司将设备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00万元,该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320万元,已提折旧60万元。2018年10月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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