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城乡规划包括 ( )
城镇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
城镇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