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的生产与销售,2018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销售1 000套新款服装,市值为每套200元(不含增值税),将该款服装300套用于员工福利,该款服装成本为每套1 4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当月甲公司上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34 034
44 200
34 000
41 854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