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 )范围内之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规划区
建设用地
生态红线
开发边界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