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国务院颁发了《城市规划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规划专业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规,标志着 ( )
我国的城市规划步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我国的城市规划进入了完全由法制管理的轨道
我国的城市规划转人以法治代替人治的时期
我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向多层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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