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5年度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5万元。当年按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为1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5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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