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手机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将新研制的一款手机发放给企业20位管理层作为福利(每位一台)。该批手机的生产成本为1850元/台,因属于新产品,所以无同类市场售价,税务机关核定的讣税价格为2200元/台。此项业务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金额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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