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某国有企业转让2009年5月在市区购置的一栋办公楼,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0 000万元,签订产权转移书据,相关税费115万元,2009年购买时支付价款8 000万元,办公楼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重置成本价为12 000万元,成新率70%。该企业在缴纳土地增值税时计算的增值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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