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发现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该期限是指( )。
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
自发现之日起1年内
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
自发现之日起3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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