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下列人员,属于军人家属的有( )。
齐某,65周岁,退休教师,现役军人的养父
楚某,55周岁,农民,退役军人的父亲
蒋某,45周岁,公司员工,原配偶为军人但已故
韩某,21周岁,全日制本科生,现役军人的儿子
赵某,10周岁,某小学学生,现役军人的继子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