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规定“任一缔约方给予另一缔约方投资者在设立、购买、扩大、管理、经营、运营和销售或其他处置其领土内投资方面的待遇,不得低于在类似情形下给予非缔约方投资者的待遇。”该规定体现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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