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由A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5月12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丙银行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乙银行于6月8日向人民法院申报了债权,12月1日人民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乙银行又于12月10日向A公司提出了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有权主张其保证债务自( )起停止计息。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6月8日
2020年12月1日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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