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租用乙拥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后甲将该电脑转让给丙,丙不知道该笔记本电脑为乙的财产,且以与市场同类产品相当的价格受让了该电脑,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乙有权追回该电脑
丙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乙无权追回该电脑
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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