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说法不正确的是( )。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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