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从业人员(),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患职业病的
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