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规定时限内,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营业执照、行政许可及资质证明
组织架构及相关人员资格证明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
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企业业绩证明和经营情况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