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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