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托收承付的付款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下列选项中,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的款项有( )。
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购销合同中未订明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的款项
货款计算错误的款项
寄销商品发生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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