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绩评价,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应进行评价的人员的是( )。
主要负责人
对质量管理体系承担运行责任的人员
对质量管理体系特定方面承担运行责任的人员
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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