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构成危险作业罪。
关闭
过失损坏
破坏
拆除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