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 )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相关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乡
县
市
省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