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建法〔2019〕11号)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专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 )。
项目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部成员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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