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规定,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 )等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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