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汽车制造企业2020年度销售小汽车收入10 000万元,销售零部件收入2 000万元,出租闲置办公楼取得租金收入300万元,接受外单位捐赠收入300万元,将自产小汽车捐赠给其他单位,小汽车不含税公允价值40万元,本年取得投资收益500万元,该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30万元,则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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