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决定下列(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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