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 )的质询。
业主
房地产开发商
物业管理负责人
社区居委会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