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下列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是( )。
售房公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用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用于部分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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