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 )。
吊销导游证
并予以公告
或予以公告
并予以警告
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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