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Ⅰ 公开谴责 Ⅱ 通报批评 Ⅲ 罚款 Ⅳ 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Ⅴ 警告
Ⅰ、Ⅱ、Ⅳ
Ⅲ、Ⅳ
Ⅰ、Ⅱ
Ⅰ、Ⅱ、Ⅳ、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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