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为创业板发行人设置了两项定量业绩指标,其中第一项指标是( )。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小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小于2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小于2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最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3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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