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某国有银行发售一款挂钩4只港股的1年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根据产品合同规定,以2010年4月22日为基准,若1年后上述4只股票价格均高于基准日价格,则该产品支付6%的年收益;若仅有其中3只股票价格高于基准日价格,则该产品支付2.25%的年收益;其他情况下,该产品支付0.36%的年收益。这种理财产品属于( )理财产品。
收益保障型
公募型
私募型
股权联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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