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人未按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的,可对其实施的处罚包括( )。 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Ⅱ.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Ⅲ.处以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 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Ⅰ、Ⅱ、Ⅳ
Ⅱ、Ⅳ
Ⅱ、Ⅲ、Ⅳ
Ⅲ、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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