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
三十日
二十日
十五日
七日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