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必须编制并公告中期报告。报告编制并公告的时间应当是( )。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5日内
每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
每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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