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生产手机壳的工厂,在自己生产的手机壳上使用“雅量”未注册商标。为提高可信度,甲公司在“雅量”上加注®,共计生产销售手机壳1000个,每个售价10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对甲公司的行为处以()元以下罚款。
1000
5000
10000
50000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