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人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的有()。
资源税
房产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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