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 )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
被保险人提起索赔之日
被保险人把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之日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