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制度为( )。
豁免制度
宽恕制度
和解制度
适用除外制度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26531257
微信扫一扫联系
微信扫一扫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