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琦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终止的问题上,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
《酒店员工须知》第53条是无效条款
李琦的服务期应为5年,届满时终止
《酒店员工须知》第53条只是酒店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能视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由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与《酒店员工须知》相矛盾,按照劳动合同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李琦和酒店的劳动合同并没有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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