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销售劣药的药品零售药店应该承担的行政责任不包括
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十年内不受理药品零售药店的经营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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