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国内某药品生产企业在监督检查中被发现以M药品冒充N药品,生产、销售货值金额5万元。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其的行政处罚不包括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处以150万元罚款
吊销N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十年内不受理该药品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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