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药品零售企业对采购药品A的相关凭证和记录的管理,正确的是
保存期限应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在2020年7月以后可以将供货单位的相关凭证和记录销毁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且应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在2020年7月以后可以将供货单位的相关凭证和记录销毁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在2022年5月5日以后可以将供货单位的相关凭证和记录销毁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在2020年5月5日以后可以将供货单位的相关凭证和记录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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