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保健食品的说法,正确的是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并应在广告中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辅助用于疾病治疗的特殊食品
首次进口的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类保健食品,应当注册
国产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备案号格式为:食健备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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