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可以配制制剂。下列符合医疗机构制剂室设置条件的是
与其他医疗机构共用配制场所、配制设备及检验设施
必须由医疗机构药学部与提出临床需要的临床科室共同设立
制剂室负责人可以由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兼任
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和卫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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