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假劣药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只需要事实认定,无需对涉案药品进行检验,可以直接出具假药、劣药认定意见的情形有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未标明产品批号的药品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被污染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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