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竣工的,对原约定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进行价格调整时,涉及到原约定竣工日期价格指数与实际竣工日期价格指数,则调整价格差额计算应采用( )。
原约定日期的价格指数
实际竣工日期的价格指数
原约定日期的价格指数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价格指数的平均值
原约定日期的价格指数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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