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采用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费的调整原则为( )。
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
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增
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参照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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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653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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