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下空间的风险控制措施建议有( )。
民防、建设、消防等部门密切联合,各负其责,共同监管地下空间的消防安全。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可以改变地下空间的使用性质,用于住宿、出租、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必须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严格禁止利用普通地下室开办商品批发市场和旅店
禁止地下空间内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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